台中市一名游姓男子飼養的黑色柴犬,因鍊繩疑似鬆脫,於2024年11月20日凌晨4時許掙脫跑到南屯區向上路五段慢車道上閒晃。呂姓機車騎士行經該處時,因閃避不及先撞上柴犬,狗隻一度倒臥在車道上。

約10分鐘後,柴犬又自行起身往道路外側移動,此時後方王姓機車騎士因未察覺前方狀況,加上車速過快,再次撞上柴犬,連人帶車噴飛倒地,造成右耳嚴重挫傷及缺損,事後向游男提告過失傷害。

台中地院審理時,游男否認犯行,辯稱事發前已將柴犬拴好,是鍊繩突然斷裂才導致愛犬跑出公司;他也認為王男當時超速,且前方已有事故發生,卻仍撞上柴犬。

不過,呂姓騎士證稱,自己撞上黑狗後曾以手機燈光及手勢提醒後方來車,但警方尚未抵達前,柴犬已重新站起並移動,隨後另一輛機車便再次撞上。

法院參考車禍鑑定結果,認定游男未妥善管理犬隻,導致柴犬深夜進入車道並妨害交通,是事故發生主因。考量其疏忽引發兩起車禍,且事後未與傷者達成和解,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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