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20岁男子因偷窥并偷拍女子洗澡过程,被控侮辱他人贞洁罪名后在法庭认罪,最终被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两个月替代。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于6月9日晚上约7时30分,在敦姑阿都拉曼路一间出租屋内,涉嫌偷窥并录制一名20岁女子洗澡时的画面,意图侵犯对方隐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案情显示,女事主当时正在浴室冲凉,期间察觉隔壁浴室有人窥视。随后,她发现一部手机被放置在朝向其洗澡位置的方向,而当时她正处于裸体状态,顿时惊慌失措并大声呼救。
事主事后向警方报案,指自己因遭偷窥及偷拍而感到极度害怕与不安。警方调查期间也取得目击者证词,对方表示听见尖叫声后,看见一名男子从浴室方向匆忙逃离,并返回邻近房间。
警方于6月11日凌晨展开行动,将被告逮捕归案,并起获两部手机协助调查。经查证后,确认被告涉及相关行为,因此依法提控上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