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淡杯一宗兄妹从公寓高处坠落的案件有新进展。涉及事件的37岁外籍母亲昨日被控上庭,面对疏忽照顾孩子并导致儿童暴露在危险中的罪名。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今日发文告指出,被告是在新山地方法庭,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面控。
法庭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惟她未能缴付保释金,因此目前继续被扣押。案件订于7月22日过堂。
根据有关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这起案件发生在6月7日清晨。两名年幼兄妹在新山淡杯一座公寓,从12楼坠至7楼,造成8岁女童当场伤重身亡,10岁男童则重伤送院治疗。
警方事后逮捕这名37岁外籍母亲协助调查。警方在完成调查报告后,并依据副检察司阿里夫的指示,将她提控上庭。
涉及儿童伤亡的案件,调查重点通常包括当时的看护情况、现场环境,以及儿童是否处于无人监管或危险状态。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被告是否罪成仍有待法庭审理裁定。
目前,案件将于7月22日再过堂,相关调查及法庭程序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