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JPJ)强调,驾驶过程中严禁在车窗或后视镜位置使用遮阳板(sunshade),以免影响驾驶者视线及行车安全。

据《星报》报道,遮阳板仅允许在车辆停放时使用;若车辆行驶期间仍使用或安装遮阳装置,驾驶者可能面对最高300令吉罚款。

JPJ指出,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驾驶者在行驶时拥有清晰、无遮挡的视野,从而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当局也提醒,车主可改用符合JPJ标准的汽车隔热膜(tinted glass),作为合法替代方案。

此外,根据马新社查询平台MyCheck,吉隆坡JPJ局长哈米迪表示,1991年《车辆条例》禁止在行驶车辆上安装窗帘或遮阳帘,但巴士及露营车可获特别豁免。

他补充,露营车即使允许安装窗帘,也必须符合严格条件,包括不得遮挡司机左右两侧车窗、不得影响驾驶视线,并须先提交经JPJ汽车工程组批准的技术图纸,再到验车中心进行检验。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占祖利则指出,该条例第4(1)条文可由JPJ及警方共同执法。

上一则新闻13岁男学生酒店内遭侵犯 嫌犯竟是身边的男教师
下一侧新闻老夫妇共骑摩哆遇车祸 路口撞Kancil双双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