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卡不是“免罪牌”,也不能成为任何人逃避我国法律的理由。联合国难民署(UNHCR)近日针对难民课题发表声明,强调该机构发出的难民卡,只是确认持卡人的难民身分,并不赋予持卡人凌驾法律的特权。
难民署指出,身在马来西亚的难民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和条例;一旦涉及违法行为,难民身分不能成为抗辩或豁免责任的理由。这项说明也回应了近期社会上对难民卡用途、执法权限及难民群体行为的讨论。
该机构也提到,难民在大马获得合法工作的机会非常有限,因此部分人为了维持生计,只能进入非正规领域工作。难民署认为,当局目前推动的难民登记机制(DPP),有助于更有系统地处理这类情况,也可为难民在非正规领域工作的现实问题建立更清楚的法律框架。
这项课题之所以引起关注,关键在于公众一方面担心执法出现灰区,另一方面也担心没有制度管理,会让难民长期处于地下状态。若登记机制能够清楚掌握人数、工作情况和基本资料,对政府执法、地方管理及社区安全都会更有帮助。
根据难民署资料,目前在大马向该机构登记的难民约有22万人。声明也指出,国内仍有部分难民是因为战争、冲突及基本人权遭严重侵犯,被迫离开原居地来到马来西亚。
难民署同时呼吁社会各界以更多同理心和尊重看待罗兴亚难民,并认为若各方减少刻板印象和误解,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不过,对许多大马人来说,同理心并不代表放弃执法,真正关键仍是政府必须在基本人道、边境管理、就业监管和地方秩序之间取得平衡。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也提醒,在大马的缅甸人民,尤其是罗兴亚人,必须遵守我国规定;无论涉及建筑物或经商活动,都必须按章办事,若不遵守,政府将采取行动。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早前则指出,联合国难民署将难民安置到第三国的进度缓慢,是导致大批罗兴亚人长期滞留我国的原因之一。这也意味我国面对的并非单一执法问题,而是一个长期滞留、安置缓慢和制度管理不足交织而成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