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持刀抢劫羽坛名宿拿督拉锡西迪住家的27岁罗兴亚男子,今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不过,被告否认有罪,法庭也不准他保外候审。
被告为莫哈末法亚斯雅辛。控状指出,他涉嫌于5月19日中午12时20分,在吉隆坡敦依斯迈花园白沙罗路一间住家,持刀抢劫64岁的拿督莫哈末拉锡莫哈末西迪财物。
案件今日在地庭法官茜蒂莎琪拉面前过堂。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并与同法典第397条文同读提控。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4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刑。
副检察司J. Banusha在庭上反对被告保释,理由是案件性质严重。她指出,虽然被告持有联合国难民署难民卡,但经查证,该卡已经过期,而且被告没有固定住址。
控方也表示,若法庭批准保释,而被告之后没有出庭,执法单位将难以追查其下落。此外,被告也知道受害者住址,而受害者同时是本案证人之一,因此控方担心证人可能受到干扰。
不过,代表被告的律师Mansheel Kaur向法庭申请保释,指被告是家庭经济支柱,妻子没有工作,两人还有一名仅10个月大的婴儿需要抚养。
律师也说,被告在我国居住已有15年,目前从事劳工工作,每日收入约50令吉。至于已经逾期的联合国难民署难民卡,律师表示,据了解有关证件正在申请更新中。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驳回保释申请,谕令被告继续还押,并择定7月14日过堂。
此案因涉及国家羽坛名宿住家遭持刀抢劫,加上被告身分引起社会关注。案件接下来将进入审前程序,控方预计会继续整理相关证据及证人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