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一封陌生讯息,揭开一段婚外亲密关系,也让一名丈夫决定走上法院讨公道。台湾新竹一名男子收到他人传来的照片后,发现妻子疑与另一名男子关系亲密,两人不仅以“老公”、“老婆”互称,还留下多张亲密合照。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判令妻子与该名男子须连带赔偿15万元新台币(约2万2000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强与阿娇于民国111年6月8日结婚,两人的婚姻关系至今仍然存在。到了民国114年8月4日下午约5时,阿强在脸书收到一名陌生人传来的多张照片,点开后发现照片中的女子竟是自己的妻子。
相关照片显示,阿娇与一名男子阿勇有明显亲密互动,两人有裸身相拥、相互依偎的画面,另有对话纪录显示双方以“老公”、“老婆”互称。阿强认为,这些行为已严重伤害婚姻关系,并造成精神痛苦,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妻子及阿勇赔偿60万元新台币(约8万9000令吉)。
庭审期间,阿娇与阿勇并未否认两人曾交往,也不争执双方曾互称“老公”、“老婆”,同时承认照片中的人物就是两人。不过,两名被告主张,阿强要求的精神慰抚金金额过高,请求法院驳回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
法官审理后认为,阿强与阿娇仍处于婚姻存续状态,阿娇却与阿勇发展出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界限的亲密关系,并使用夫妻般称呼。相关行为已足以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与信赖,构成侵害配偶权,且情节并非轻微。
法院也指出,双方对照片及对话纪录截图的真实性均无争执,因此采信阿强提出的主张。法官进一步综合考量双方年龄、身份、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侵权情节,以及阿强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后,认为原本请求的60万元金额偏高。
最终,新竹地院判决阿娇与阿勇须连带赔偿15万元新台币,全案可上诉。此案也再次显示,婚姻关系中的亲密行为争议即使未必涉及刑事责任,仍可能在民事上构成侵害配偶权,并衍生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