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补习班狼师阿文(化名)替一名国中女学生补习时,利用她年幼懵懂诱她交往,并将她带到补习班顶楼、地下室、厕所等处猥亵、发生性关系,甚至对方生理期间都使用情趣用品助兴,从2024年9月17日到11月17日间,2个月内逞欲高达51次,被少女父亲发现后告上法院。全案爆发后,法官判定阿文犯行属实,依他犯9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猥亵罪、42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决应执行8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男子阿文在某补习班任职,负责教国语、社会、数学科目,未满14岁的琪琪(化名)从2024年6月起成为阿文的学生,9月开学后两人开始交往,琪琪每周一到五放学后都会到补习班待到晚间9点,段考前两周假日也会到补习班补习,除了英文科外,学业全由阿文指导。
同年9月17日中秋节当天,阿文告知琪琪因下个月段考,要来补习班「加强练习」,趁机将琪琪带到补习班地下室,对她亲吻和抚摸胸部。从那天起,琪琪每次到补习班,都会被阿文带到顶楼或某处亲吻和抚摸身体,到25日止共猥亵7次。并在同月26日之后,进一步将琪琪带到顶楼或厕所发生性行为,若遇到琪琪生理期也不放过,改以情趣用品或其他方式进行亲密行为,共侵犯42次。
另外,连补习班台风天放假,母亲载着琪琪回补习班拿讲义,阿文明知她母亲在外等候,都要对琪琪亲吻拥抱一番。直到同年11日17日晚上,父亲发现女儿和老师互传小卡片留言,内容涉及性暗示,才发现女儿在补习班被侵犯,甚至在父亲知情的那天上午,阿文都还在补习班对琪琪伸狼爪,父亲愤而报警处理。
高雄地院审理,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后,认为阿文身为补习班老师,明知琪琪未满14岁,仍为满足性欲,对年幼的女学生性交,对琪琪的身心健全造成负面影响,应该严惩,审酌阿文犯后终能坦认犯行,已见悔意,但未能和被害人和解等情,依阿文犯9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猥亵罪、42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性交罪,应执行8年徒刑。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