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教师涉嫌性侵一名年仅11岁女学生以及手机藏有淫秽资料,今日被控7项罪名。被告莫哈末阿米鲁于今早在新山法庭面对所有控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总计1万9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在地庭面对5项控状,指他于2024年2月至2025年8月期间,在马赛城一处游乐场停车场内的一辆汽车里,对当时年仅11岁女受害者施以肢体性侵犯,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罪成可判20年监禁和鞭刑。在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指他手机中有淫秽物品,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罪成可判监最高3年或罚款。
主控官建议保释金2万令吉,律师求情称被告执教5年、月入3000令吉,要求减低保释。地庭法官允1.3万保释,推事允6000保释,总计1.9万令吉。附加条件:禁止骚扰受害者、交出护照至案件了结、每月到警局报到。所有案件定7月13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