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陈家禾(译音)通过交友平台结识 13 岁未成年少女,自付私召车费用诱骗少女至家中发生性关系,今日当庭承认法定强奸罪名。最终,法院判处其坐牢8年9个月,并处鞭打6下。
据悉,被告陈家禾共面临 4 项控罪,包含法定强奸、性侵等多项指控,今日当庭承认其中一项,剩余罪名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受害者为 13 岁未成年少女,为保护其隐私,法官已下令禁止媒体报道任何可识别少女身份的信息。
案情披露,2023 年 5 月,陈家禾通过交友平台 Omegle 结识受害者,初期以视讯聊天接触,随后话题逐渐转向色情内容。两人转而在 Telegram 继续联络,并于同年 6 月、7 月两次约定见面,陈家禾自行出资让受害者搭乘私召车前往其住处发生性关系。
2023 年 7 月 10 日,受害者向母亲坦言 3 周前遭人强奸,母亲随即报警。警方调查中,受害者供述自己与包括陈家禾在内的多名男子存在性关系。
被告律师求情称,案发时陈家禾仅 25 岁,保释的 3 年间无再犯、未自暴自弃,完成学业后拥有稳定工作,还赚钱补贴家用,直至认罪前才辞职;其具备较高改造潜能,家人及朋友亦到庭为其打气,恳请法官判处坐牢 7 年、鞭打 4 下。
控方则指出,另有 3 项控状将一并考量,案情显示陈家禾对同一名受害者两次实施多次性行为,属于反复犯罪,需加重刑罚,请求法院判处其坐牢 9 年至 9 年半、鞭打 6 下。
最终,法院综合案情作出上述判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