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大专生在住家聚会饮酒后性冲动,竟将两名女性友人强抱入室并锁门施暴,日前被台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四年,并须接受三场次法治教育。
由于被告在审讯期间坦承罪行,且已与受害者达成调解并完成赔偿,法官裁定予以缓刑,全案仍可上诉。
案情显示,这起校园外的性侵案件发生于去年一月二十六日。当时蓝姓男大生邀请多名友人前往其住处饮酒聚会。
接近深夜十一时,被告突然强行抱起十七岁的少女琪琪走向卧室。琪琪的同性女友小佳因担心其安危随即跟入协助。
不料被告迅速将房门反锁,并在罔顾两人反抗的情况下,强行脱去两人衣物,先后对小佳和琪琪实施指侵。两名受害者在脱困后立即前往警局报案,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并依法提起公诉。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此前并无任何犯罪前科,本次犯案确属因一时无法克制性冲动所致。
鉴于被告目前仍具有大学生身份,且在案发后展现悔意,积极与两名受害人达成庭外调解并履行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被告历经此次司法侦查与审判程序后,应已汲取教训,无形中降低了再犯风险。最终,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另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四年,并强制要求其参与三场法治教育,以资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