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一名蓝姓男大学生,邀请女友人小佳(化名)、小佳17岁女友琪琪(化名)等多名朋友到家中喝酒。喝到深夜时,蓝男突然将琪琪抱进房间,小佳因担心跟进房内,结果两人均遭蓝男锁门性侵。
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因蓝男已与两名被害人调解成功并达成赔偿,依强制性交罪及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需参加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事件发生在去年1月26日,当晚蓝男邀请包括小佳、琪琪在内的8人到住处聚会喝酒。深夜11时许,蓝男突然抱起琪琪进入房间,小佳随后跟进关心,却被蓝男锁上房门。他强行脱去两人衣物,先对小佳实施指侵,后对琪琪进行猥亵及指侵得逞。事后两人前往警局报案。
审理中,蓝男坦承犯行。他无犯罪前科,因一时未能克制性冲动犯案,事后已与被害人和解并赔偿。目前仍在读大学,犯后认错态度良好并积极弥补,法院认为其经此侦审程序应能知所警惕,再犯可能性低,因此从轻量刑,分别判处1年7个月及1年10个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2年,缓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