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28岁本地男子因涉嫌从古晋一间超市偷走两块澳洲和牛及两条三文鳟鱼,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额外以1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莫哈末哈宁在庭上承认控状,案件因此无需审讯。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于6月1日凌晨约12时30分,地点位于查那路一家购物中心内的超市。当时一名工作人员发现被告行为可疑,并在其准备离开时联合保安人员展开拦截检查。

经搜查后,保安人员在被告停放于外的摩托车车篮内发现两块澳洲和牛及两条三文鳟鱼,随后将嫌犯及相关证物移交警方处理。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

在求情阶段,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请求法庭从轻发落,希望仅被判罚款而无需入狱。他声称偷窃这些高档食材是为了转售套现,以购买治疗性病所需药物。

不过,主控官认为案件性质严重,要求法庭施以适当刑罚,以发挥警惕作用并维护公众利益。

推事在考量案情及双方陈词后,最终裁定被告监禁1个月及罚款1500令吉,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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