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岁无业男子因擅自闯入年轻女子住家,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处监禁5个月。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菲克里罗斯兰于5月30日下午约4时,在丹绒吉宁班底昆罗10英里一带,非法进入一间由23岁女子居住的住宅,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闯入住宅)。
案情显示,事发时女事主独自在家,其家人已外出工作。她在屋内期间突然听见有人拍打房门,因感到害怕未敢外出查看情况。
随后,女事主的男友前来送餐时发现住家大门被打开,并察觉被告身处客厅内,随即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调查后确认,被告是在未获屋主允许情况下进入该住宅。
根据法律规定,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乌斯曼阿都加尼在聆听案情及被告认罪后,裁定被告监禁5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