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州司法与习俗理事会(DKU)秘书拉惹诺阿兹里强调,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6(1)条及第17条文,若没有森州最高统治者参与,理事会并未完整组成,因此不能被视为合法成立的机构。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任何违反上述宪法条文及既定理事会程序而召开的会议,均属违宪且不具法律效力。
他说,身为理事会执行人员,他有责任依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及既定程序,诚信履行职责。
“因此,对于任何不符合宪法框架的指示或要求,我没有义务遵从。”
拉惹诺阿兹里解释,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25条文,理事会秘书是由森州最高统治者委任,并在殿下御准下履行职务。
“我的职责性质如此,我有责任遵从并执行殿下赋予的任务,直至殿下另有决定为止。”
他进一步指出,针对其所采取或拟采取的任何行动,均涉及对最高统治者宪法权力的侵犯,并试图剥夺殿下所拥有的宪法权力,因此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此外,他表示,有关人士也清楚目前仍有一宗案件正处于司法审理阶段。
“他们不能单方面采取行动,仿佛相关司法程序并不存在。”
他指出,对方已提出或计划提出的事项,与目前法庭审理及等待裁决的课题直接相关。
“他们在来函中威胁采取的行动并不恰当,不但违反宪法,也可能损害正在进行中的司法程序完整性。”
因此,他保留对相关人士采取一切必要法律行动的权利。
保留采取法律行动权利
与此同时,拉惹诺阿兹里表示,他本人及理事会也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据了解,森美兰州司法及酋长理事会成员于5月29日召开记者会,公开表达对拉惹诺阿兹里的不满,并宣布暂停其理事会秘书职务,理由是他被指未遵从指示,于当天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理事会随后成立特别委员会,负责筹备及管理定于6月5日举行的特别会议,并计划邀请全体理事会成员,以及国家总秘书长、总检察长和全国总警长以观察员身份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