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LHDN)宣布,纳税人如今可通过 MyTax 网站新增的“电子估务上诉”(e-Assessment Appeal)服务,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对税务评估结果提出上诉,或申请延长上诉期限。
不过,该局指出,此项服务不适用于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预扣税(Withholding Tax),以及因执法调查行动所作出的税务评估案件。
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表示,这项新措施标志着税务上诉程序从传统手动文件处理方式,全面转向线上系统,纳税人无需亲自前往税收局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务。
纳税人可随时随地在线提交上诉申请或延长期限申请,并可实时追踪申请处理进度。系统也将通过线上方式发出相关通知,包括上诉结果、接受或驳回决定,以及延长期限申请的批准通知。
在申请方式方面,个人纳税人可通过 MyTax 平台的“个人纳税人”身份提交申请;而公司董事、授权人员,以及合作社、信托基金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等机构的管理员,则可通过“公司董事”或“机构管理员”身份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