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京畿道始兴市一宗弑母案近日宣判。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认定,一名患有思觉失调症的男子,在案发时并非处于病情发作或心神丧失状态,因此依尊亲属杀人罪,判处监禁25年。
案件发生在去年2月,死者是一名50多岁女子,长期独力照顾患病儿子。据韩媒《News1》报道,被告B某在2010年前后被诊断患有思觉失调症,母亲A妇此后约15年几乎与外界断绝往来,把大部分心力放在照料儿子身上。
不过,法院审理资料显示,被告长期对母亲怀有不满。他在侦讯中提到,自己怨恨母亲的原因包括童年时零用钱不足、曾觉得经常挨饿,以及不满母亲平日唠叨。
案发当晚约10时50分,B某把刀藏在身后,进入母亲卧室。当时A妇正在看连续剧,随后遭儿子持刀攻击腹部多次。过程中,A妇曾以双手护住腹部,并一度向儿子求助,希望服用安眠药以减轻痛苦。
检方指出,B某虽曾把药物递给母亲,却因担心她向外求救,拿走并藏起她的手机。A妇受重伤后仍撑到隔天,但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
更令检方关注的是,被告在母亲死亡后,仍与遗体同处一室多日。据指,他期间清洗衣物,并曾外出看电影,相关行为被检方形容为冷漠。
警方和法院审理时也检视被告的精神状态。调查显示,B某并未主张自己犯案时受到幻听或病情失控影响,案发期间也有持续服用治疗药物。法院因此认定,他的犯行与精神症状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心神丧失或显著心神耗弱。
刑事庭在判决中指出,被告面对母亲长期照顾并无感激,反而持续累积怨恨,案后也未见明显悔意。法官认为,死者在原本应是最安全的住家内遭亲生儿子攻击,死亡前承受极大恐惧与痛苦,案情严重。
法官也强调,本案并非单纯由幻觉支配所引发,而是被告长期负面情绪导致的犯罪行为。因此,法院最终依尊亲属杀人罪判处B某监禁25年。
涉及精神疾病的刑事案件,法院通常会重点审查犯案时的辨识能力、控制能力、治疗状况及行为前后表现。患病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免责或减刑理由,关键仍在于案发时精神状态是否直接影响行为判断。
此案也再次引发韩国社会对长期照护、家庭压力及精神疾病支持系统的关注。若家庭成员长期承担照护责任,却缺乏外部支援,一旦关系恶化或出现暴力风险,悲剧往往更难在早期被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