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改嫁本以为是新生活的开始,不料年幼的养女却掉入“狼口”,过去5年来饱受继父的强奸与猥亵!被告今日面控时,仅承认4项猥亵罪,但对强奸控状坚决否认。
被告是来自昔加末的47岁油棕园小园主莫哈末法查。他今日在麻坡第二推事庭一共面对5项控状:
- 指他于2022年某晚约10时,在昔加末峇都安南一处单位内,触摸当时年仅11岁继女的下体,并强迫对方触摸其下体。两项行为分别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d)及14(b)条文。
- 指他分别于去年4月及今年5月的凌晨时分,在同一地点触摸继女的胸部和下体,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以上猥亵罪名一旦成立,每项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 指他于去年4月某日凌晨,在同一单位强奸当时14岁的继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对于4项猥亵罪,被告当庭认罪,但对强奸罪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指出,由于被告与受害者是同住一屋檐下的继父女关系,为保障受害者安全,要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释。推事阿尔特娜最终裁定,案件于6月3日移交麻坡第二地庭由专审儿童性侵案的法官下判及过堂,期间被告不得保释,并被命令须在过堂时委任代表律师。
案情揭露,受害少女自6岁起便随改嫁的养母搬入被告家,噩梦却在防不胜防的11岁开始。过去5年来,继父经常以“如果告诉别人,以后就不再疼你”为由恐吓和洗脑少女,导致她隐瞒多年。
直到升上中学后,少女因精神饱受折磨出现自残行为,在学校老师的耐心关怀下,她才哭诉遭到“狼继父”长年蹂躏的真相。在校方的鼓励与陪同下,少女勇敢前往警局报案,警方随即于上周日(24日)将这名狼父逮捕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