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警方将针对一名14岁少女自伤事件开档调查,案件目前将从儿童照护角度切入处理。警方证实,少女送院治疗后情况稳定,已获准出院,暂时未有人被捕。
甲州总警长拿督祖凯里慕克达发表文告指出,警方是于25日凌晨约12时15分接获一名华裔妇女来电投报,指一名14岁少女疑出现自伤行为。事件发生在马六甲鸡场街附近一间住家单位的一楼卧室。
他说,少女事后被送往马六甲中央医院急诊部黄色区接受治疗,并已于昨日出院。警方目前仍在向49岁养母及屋内其他住户录取口供,以厘清事件经过及少女情绪失控的真正原因。
警方表示,案件将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疏于照顾儿童方向展开调查。有关条文一般涉及儿童或少年在照顾、监管或保护方面是否存在疏忽,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后续行动。
根据警方初步掌握的资料,事发前一晚约10时33分,少女的养母曾阻止她与一名17岁男友外出,并要求她回到房内。该名男友据称仍是在校中四学生。
警方也接获养母说法,指少女疑似受到所谓“蘑菇电子烟”影响,导致行为失控。不过,有关说法仍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相关单位核实,不能单凭一方陈述下定论。
祖凯里慕克达指出,少女已辍学。警方调查也显示,养母是一名庙祝,早前通过槟城一家福利院领养该名少女。养母向警方供称,少女从今年2月开始,经男友介绍及提供电子烟后,开始接触电子烟。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自伤、疑似电子烟及家庭照护问题,警方仍需从多个层面查证,包括少女身心状况、监护环境、电子烟来源,以及是否有人在未成年人使用相关产品一事上涉及责任。
涉及青少年情绪危机的个案,外界应避免用单一原因解释事件。无论是家庭沟通、交友关系、辍学问题、电子烟影响或心理压力,都可能需要由警方、医护及福利单位进一步评估。公众也应避免散播少女身份资料或未经证实的说法,以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