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21岁的家庭主妇今日被带上峇株巴辖地方法庭面控,涉嫌在邻里住宅单位内暗中经营卖淫活动,并担任“中介管理人”,从中抽取佣金。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乌穆育有一名年幼孩子。根据控状,她被指在峇株巴辖巴力拉惹比斯达里玛珠花园(Taman Maju Bistari)一间住宅单位内,管理一处涉嫌提供性服务的场所,而当时屋内有两名分别38岁及41岁的印尼籍女子。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今年4月9日傍晚约6时被揭发相关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5年监禁及罚款。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据称租下该住宅单位,作为两名持社交签证入境的外籍女子的“管理人”,并安排相关性服务活动。
收费方面,每次服务费用约250令吉,其中被告抽取150令吉作为佣金,其余100令吉分给两名外籍女子,所有交易款项均被指示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警方是在展开突击行动后揭发此案,并当场逮捕屋内两名涉案外籍女子,随后进一步查出相关运作模式。
案件由副检察司莎丽花纳塔莎负责主控,被告则由律师莫哈末拉扎代表。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并要求进入审讯程序。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无固定收入,且家中尚有一名6个月大的婴儿需要照顾,经济状况困难,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额。
承审法官奥斯曼阿芬迪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要求她每月初到邻近警局报到。
案件将于6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及文件移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