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1岁老翁疑拾获他人遗失的钱包后卷入案件,隔日遭警方上门带返警署协助调查。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古晋警区主任艾力森助理总监今早证实,此案目前已由警方展开调查,并起获相关物品作为证物。
据了解,事主于日前在嘉乐城一带遗失装有个人证件及现金的钱包,并于当日下午4时49分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获投报后随即展开调查,并根据情报展开行动,于翌日上午11时45分在相关地区逮捕该名81岁老翁,同时起获与案件有关的数项物品。
调查显示,嫌犯没有任何刑事前科,尿检结果也未发现涉毒情况。
案件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同时提醒公众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避免将贵重物品遗留在无人看管的地方,以降低遗失或被盗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