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嘉兴一起婚内赠与纠纷近日有了判决结果。法院认定,一名私企老板在婚姻关系仍存续期间,未经妻子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婚外异性,相关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判令对方返还168万余元人民币(约99.1万令吉)及多笔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款项。
据中国媒体报道,涉案男子阿良是当地一名私企老板。2015年春天,他在一次按摩服务中认识当时30岁出头、离婚不久的鲍姓女子。两人之后关系迅速升温,鲍女也逐渐进入阿良的工作圈。
2016年2月,阿良将鲍女任命为公司总经理,使她从原本的按摩技师变成公司高层。报道指出,公司内部对两人的关系早已有所察觉,但事件直到多年后,才因阿良妻子彩芬追查资金流向而曝光。
法院查明,从2016年1月开始,阿良陆续向鲍女转账,时间长达9年,笔数多达数百笔。其中部分金额如“520”“1314”等,被认为带有特殊含义。除此之外,鲍女名下后来还出现价值140万元人民币(约82.6万令吉)的嘉兴房产,并在2021年使用价值28万元人民币(约16.5万令吉)的宝马轿车。
阿良的妻子彩芬是在2021年底开始起疑。当时,阿良以“没感情”为由搬离家庭。彩芬随后暗中留意丈夫行踪,发现他进出鲍女名下的高级住宅区,甚至连车位也登记在该小区。
彩芬之后调取丈夫银行流水,才发现丈夫多年来涉及大量转账,以及与购房、购车有关的资金往来。她随后向法院提告,要求鲍女返还宝马轿车、购房款及相关转账,合计约200万元人民币(约118万令吉)。
庭审期间,鲍女辩称,28万元人民币车款属于借款,并有借条证明,部分款项则是工作报销。法院审理后认为,涉及28万元人民币的款项因有借条,可另案处理;但其余168万余元人民币及多笔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均发生在阿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法院指出,阿良在未取得配偶同意下,擅自把大额财产赠与婚外异性,不仅侵害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也违反公序良俗,因此相关赠与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判决鲍女须返还168万余元人民币及相关特殊含义转账款项。有关判决也再次引起外界关注婚姻关系中共同财产的处分界线。
律师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把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尤其涉及婚外关系,相关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配偶可依法追讨。
类似案件的关键,往往不只是婚外情本身,而是共同财产是否被单方面处分。民众若发现配偶存在异常大额转账、购房购车资金流向不明等情况,应尽早保留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及财产登记资料,以便后续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