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裁定维持一名缅甸籍男子谋杀罪成判决,驳回其上诉申请,维持此前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的刑罚。
该案由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查为首的三司审理,联同东马大法官拿督阿兹扎及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一致认为原审及上诉庭的裁决并无不当,因此维持原判。
被告丹内索(40余岁)被控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约2时,在柔佛新山县甘榜斯里布纳马一家罗厘销售公司,与一名在逃同党共谋杀害华裔女雇主吴玉玲(43岁),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与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
案件一旦罪成,原本可判死刑或监禁30至4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高庭早前裁定其谋杀罪成并判处死刑,但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生效,上诉庭随后改判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
法庭指出,本案证据充分,包括闭路电视画面、证人供词及手机记录,均显示被告与死者失踪前曾有接触,并为最后接触死者的人之一。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公司职员发现女雇主失踪后调阅闭路电视并报警,最终揭发命案。警方随后在被告居住的货柜式宿舍下方密室内,发现女雇主遗体。
死者当时被发现时口鼻遭布料堵塞、手脚被铁链捆绑,身体半裸倒卧密室内。
法医报告指出,死者死因是呼吸道受阻及颈部受压导致窒息死亡,伤势与强行压迫情况一致。
控方亦指出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被告为案发前最后与死者接触的人,而另一名证人供称,被告曾提及将女雇主“藏在宿舍”相关言论,进一步强化控方证据链。
最终,联邦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