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立法议会今午驳回一项由张健仁提出的动议,该动议原要求撤销副议长早前对其辩论内容的删减决定,并恢复相关发言记录。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议长阿斯菲亚在议会作出裁决时指出,有关动议在程序及内容上均不符合议会常规,因此不获受理,并维持副议长的原有决定。

他表示,根据议会常规第12(1)及12(2)条文,政府事务必须优先处理,而议程排序由政府决定,私人议员动议须在进入正式议程后方可提出,因此该动议不符合程序要求。

此外,他援引第32(2)条文指出,议员不得在议会讨论正在审理中的司法案件,而相关人士已于2026年5月15日被提控上庭,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属“sub judice”范围。

阿斯菲亚也表示,根据第32(6)条文,议员不得作出未经证实的指控或影射不当动机,而有关动议内容涉及对相关人士及议会运作的负面暗示。

他进一步指出,动议中部分内容涉及指控议会“掩盖非法活动”,已构成不当影射。

他同时提到,根据第82(2)条文,议员不得挑战或质疑议长裁决,而该动议实质上涉及要求推翻副议长的决定。

他说,有关程序应依据第39条文提出,并需提前两天通知议会,但相关程序并未遵守,同时动议字数亦超出惯常限制。

基于程序不符、内容涉及未审结案件及不当指控等原因,议长最终裁定驳回动议,并维持副议长裁决,同时指示相关被删减内容维持不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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