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3岁老汉声称为了“保护”妻子免受威胁,持棍子袭击行动不便的81岁邻居,导致对方头部鲜血直流倒地、手部骨折需打石膏。被告被判坐牢16周,不满裁决提出上诉。
事件于2023年8月20日傍晚6时许,在盛港东道第279A座组屋发生。被告彭建光与受害者李前忠是对门邻居,案发时受害者需拄拐杖才能行走。
被告面对一项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他不认罪,案件经审讯后被判罪成。法官指出,受害者头部多次遭击打,倒地后用右臂“阻挡”被告攻击,医生诊断其右额部头皮撕裂伤、右手骨折须打石膏。
受害者妻子供证时称,她听到声响出门查看,丈夫已倒地,被告不断袭击其头部,鲜血直流,令她惊恐万分。
被告坚称仅朝受害者头部击打一次,并称当时目击受害者双手将拐杖“举过头顶”企图殴打其妻,才从门后抽出棍子。他辩称受害者骨折可能是脚踏车倒地砸伤所致。
法官指出,这些辩解缺乏可信度,纯属事后编造的托词。法官认为,受害者案发时根本无法对被告或其妻构成实质性威胁,被告完全可以采取其他防御措施。
法官也指出,被告描述受害者被击中后“茫然”、“踉跄后退”、“向后倒下”,恰恰佐证被告当时是以极大力道施暴。
律师指被告已高龄83岁,“判处他监禁就如同判他终身监禁”,称被告一向奉公守法,使用的木棍是平时做家务用的旧窗帘杆。
控方则指出被告行为带有预谋与蓄意成分,使用武器攻击头部要害,受害者倒地后仍未收手,建议判监5至6个月。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6周,被告不满裁决及判刑,已提出上诉,目前保释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