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57岁妇女到中医馆接受推拿时,疑因红外线理疗灯倒下压在背部,导致后背出现网状灼伤痕迹。她事后要求中医馆承担后续治疗费用,但双方对赔偿、医疗安排及收据字眼出现分歧,事件已被投诉至相关单位,并报警处理。
林女士向《新明日报》申诉,她今年1月23日到城市广场的“唐山中医院”接受推拿服务,由一名叫“珍妮弗”的推拿师为她处理。她称,对方当时使用红外线理疗灯协助放松肌肉,过程中疑用脚移动灯具时不慎把灯踢倒,导致灯具压到她背部。
她表示,事发当下背部剧痛,随后到附近诊所求医。医生诊断她为二级烧伤,并为她注射止痛针及开止痛药。
林女士说,接下来一个月伤口持续疼痛,连穿内衣都困难,睡觉时也只能趴着睡。她提供的照片显示,背部留下明显网状伤痕,她担心日后可能形成永久疤痕。
她指出,涉事推拿师当场已向她道歉,事发两天后还私下转账1000元(约3087令吉)给她。不过,她认为赔偿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因此把款项退回给对方。
林女士称,中医馆老板事后曾联络她,并表示会负责,但同时提到她当时没有让中医馆医师检查,也称需由馆内医师或指定医生检查后,才会考虑赔偿安排。她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她感觉对方不愿承担责任,之后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投诉,也到警局报案。
在赔偿方面,林女士表示,目前已花费560多元(约1729令吉)医药费。她说,若要改善伤疤,可能需要到医美诊所接受镭射疗程,疗程次数可能不少,费用估计可达五六千元。连同日后复诊及交通开销,她向中医馆提出7000元(约2万1612令吉)赔偿要求,但至今未达成共识。
唐山中医院董事马克斯回应时表示,中医馆一直有积极回应林女士的诉求,并无意回避责任。他出示发给林女士的讯息,内容提到中医馆愿意承担因这次受伤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但希望对方提供治疗计划,以便院方了解并支付相关费用。
不过,林女士认为,在赔偿安排仍不明确之前,她不想贸然展开昂贵疗程,以免之后费用无人承担。
事件也牵涉推拿师资格问题。林女士质疑珍妮弗是否属于“无照”作业,并称中医管理委员会回复她时表示,珍妮弗并非委员会注册中医师,因此无法对她采取进一步行动。
马克斯则解释,中医馆是合法合规经营,只有中医师及针灸师需要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注册,珍妮弗只是推拿师,并非针灸师或中医师,因此不属于必须注册的类别。根据中医管理委员会网站资料,需要注册的中医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可进行针灸治疗的中医师,以及针灸师。
双方也对收据上的描述出现争议。林女士说,她曾向中医馆索取当天推拿收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索偿,但对方使用的字眼让她感觉像是在暗示她“自己不小心灼伤自己”,因此感到不满。
马克斯则向记者出示聊天记录,指他正式开出收据前,曾先向林女士确认是否可注明:“The customer accidentally burned her back with a TDP lamp during the massage.” 他解释,这句话原意是说明顾客在按摩过程中不慎被灯灼伤背部,并非指林女士自行造成伤势。
类似消费纠纷的关键,通常不只是谁愿意道歉,也包括责任归属、医疗证明、治疗计划、账单与赔偿范围是否清楚。若涉及治疗或保健服务中受伤,消费者应尽快保留照片、诊断证明、收据、对话记录及报警或投诉文件,以便后续索赔或调查时有依据;业者则应清楚记录事发经过,并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的文字。
目前,林女士希望中医馆就治疗费用及后续伤疤处理承担责任;中医馆则表示愿意支付合理医疗费用,但要求对方提供账单或治疗计划。双方仍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