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涉嫌在甲洞一间肉骨茶店围殴长发男子的男子,今日被带上地庭面控共谋严重致伤他人罪,但三人均否认有罪,且未获准保外候审。
3名被告分别为49岁的王荣伦、33岁的赖凯斌及30岁的万凯辉(译音)。控状由通译员以中文宣读后,三人在地庭法官诺丽达面前表明理解内容,但一致否认指控。
控状指出,案件发生在5月7日凌晨约2时,地点位于吉隆坡甲洞大街一间肉骨茶店内,3名被告被指蓄意对48岁男子郑德华造成严重伤害。
因此,3人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以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并与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并可能被判罚款或鞭笞。
据了解,案件涉及早前在社交媒体流传的冲突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餐厅内遭多人围殴,引发社会关注。案件目前仍在审理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