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人联党古晋支部青年团团长黄笃荣认为,联邦政府研究制定“赡养父母法”是值得支持的方向,显示政府开始正视长者被忽视及弃养的问题。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不过他强调法律始终只能作为最后防线,真正关键的还是社会是否重新建立尊老敬老与家庭责任价值观。
黄笃荣今日发文告指出,随着我国逐渐迈入高龄化社会,越来越多长者面对被家人冷落、遗弃,甚至入住养老院后长期无人探望的情况。
他认为,这不仅是家庭问题,更反映社会责任感与伦理观念逐渐淡化。
他说,在中华文化及亚洲传统观念中,子女奉养父母本来就是应尽责任,理论上不应依靠法律强制执行。但当部分人选择逃避责任,对父母生活及医疗需求不闻不问时,政府便有必要通过法律保障长者基本权益。
黄笃荣指出,其实包括新加坡、印度、中国及台湾等地,早已有相关法律规范成年子女履行赡养责任,因此马来西亚探讨类似法案,也属于时代趋势之一。
身为执业律师的他也提醒,法案在制定过程中,必须在保障长者权益与考量子女实际能力之间取得平衡,避免法律最终沦为单纯惩罚工具。
他建议,政府应明确界定赡养责任范围,包括生活费、医疗照顾及日常支援等,同时也要考量不同家庭经济状况,避免加重已面对经济压力家庭的负担。
他强调,法律虽然能够约束行为,但无法真正强迫亲情,因此政府除了推动法案外,也应同步加强家庭援助、社区照护及长者福利体系,多方面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他最后呼吁,政府在草拟法案期间,应广泛听取法律界、福利团体及社会组织意见,确保未来法律不仅具备执行力,也能兼顾社会人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