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投保人在确诊癌症后向保险公司提出医药索赔,却遭对方以“隐瞒病史”为由撤销整份保单,案件随后进入法庭审理。最终,吉隆坡高庭裁定投保人胜诉,并谕令恢复其保单权益及相关赔偿。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据捍卫马来西亚保险消费者权益运动法律顾问吴健南透露,该案件于5月6日在高庭审结,法官不仅判决恢复保单,还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癌症及重大疾病赔偿、医疗福利、未来住院费用及逾期利息。

案件起因于女投保人在首次确诊癌症后申请索赔时,被保险公司拒绝提供保险担保函,随后更被指在投保时隐瞒病史,导致整份保单被撤销。

保险公司称,投保人在投保表格中未完整申报病史,包括家族成员患癌情况。然而,庭审过程中出现关键转折,一名前保险代理员出庭作证,承认当年并未逐项详细询问投保问题,并表示投保人曾如实告知自身健康情况及相关症状。

法庭最终认定,投保人并无蓄意欺诈或隐瞒行为,仅属资料填写不完整,而责任亦与代理员未充分解释表格内容有关。

判词指出,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保险公司及代理员有责任确保投保资料清晰明确,不能在保单生效后再以补充调查方式质疑投保真实性。

法官同时批评保险公司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缺乏善意,包括试图在取消保障的同时仍要求投保人继续缴付保费,并未清楚解释除外条款的影响。

吴健南表示,这项判决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强化投保人权益,也提醒保险公司应检讨投保流程与代理员培训机制,而非一味将问题归咎于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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