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一宗夺命车祸案件今日在法庭提控,涉及一名61岁客货车司机被控鲁莽驾驶导致8岁女学生死亡,被告当庭否认有罪,案件获准以保释候审,并定于6月25日过堂。

被告诺丁是6名孩子的父亲,今日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在推事诺瓦阿伦达斯面前聆听控状后,他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5日中午约12时30分,在巴力士隆斯里麦蒙国小校门前驾驶客货车时涉嫌鲁莽行驶,导致一名8岁女童诺艾妮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若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5年至10年,以及罚款2万至5万令吉。

主控官原本建议保释金额为1万令吉,但推事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法庭同时谕令被告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并吊销其驾驶执照直至案件审结。

法庭也择定6月25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及委任辩护律师等程序。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代表。

这起车祸发生在学校放学时段,当时一辆客货车在校园内完成卸货后驶出校门,不慎撞及正步行离校的8岁女学生,导致其当场身亡,事件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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