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海底隧道案续审在法庭上引发新一轮关注。反贪会查案官祖希尔米供称,案件所指涉及林冠英的330万令吉款项,并无银行转账记录,而是分阶段以现金方式交付。

他指出,根据调查结果,相关款项并未通过银行账户流入林冠英个人户头,因此案件中不存在明确的资金流向记录。不过,他强调,这一情况并不影响整体调查方向。

祖希尔米在庭上进一步表示,若林冠英将该笔现金再存入个人账户,在常理上并不合理。

他是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件续审中作供,当时他是控方第38名证人,并接受主控官旺沙哈鲁丁的提问。

他供称,调查过程中已记录主要证人商人拿督扎鲁的供词,该供词亦获得其他证人支持,包括争议商人卡纳拉嘉等人。

案件涉及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中国及多家公司组成的财团,扎鲁当时代表BUCG参与槟州海底隧道计划相关会议。

此外,多名证人供词显示,曾涉及伪造发票及资金提取安排,以协助处理公司资金,并用于所谓的“支付用途”。其中包括前高层人员及机要秘书的证词,提及会议安排及会面次数。

调查也提到,曾有证据显示相关人士在车内会面,并有鉴证团队提供照片作为佐证。

根据控状,林冠英被指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涉嫌滥用职权索取33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相关公司获得总值逾63亿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及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案件目前仍在审讯中,控辩双方围绕资金流向及证据真实性展开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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