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笃3宗毒药案在推事庭审结,3名被告全数被定罪,总罚款接近10万令吉。
根据《诗华日报》,案件均由拿笃警区总部肃毒罪案调查组提控,并在法庭完成审理后作出裁决。
其中首宗案件的被告于今年2月6日被提控,法庭判处罚款4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将以24个月监禁取代。
第二宗案件同样涉及一名于4月6日被提控的被告,最终被判罚款4万令吉,或以24个月监禁替代。
第三宗案件则于4月23日提控,被告被判罚款1万8000令吉,或以15个月监禁取代。

拿笃警区主任祖巴哈林助理总监发文指出,有关判决反映警方持续打击违禁药物及非法药品滥用的执法立场。
他强调,警方对相关违法行为不会妥协,并警告涉案者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否则将面对法律严惩,同时肃毒组将持续进行情报收集与执法行动。
他也提醒公众,未经卫生部许可,持有、加工或贩卖葛冬叶(Ketum)饮料及“克痛”咳嗽药水均属违法行为。
根据《1952年毒药法令》第30(3)条文,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感谢民众提供情报,并呼吁继续协助充当“耳目”,共同打击罪案。任何相关情报可拨打拿笃警区热线089-881111,警方将严格保密线人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