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商总商会总会长拿督雷智雄因未能按时提交出庭通知,导致彭亨州行政议员沈春祥在民事诉讼中获胜,法院判决雷智雄需要支付120万令吉赔偿。
高庭法官玛哈占于2023年4月9日,驳回雷智雄申请撤销此前作出的缺庭判决,确认雷智雄必须为其发表的侮辱性言论向沈春祥支付赔偿金。判决中,法官决定,雷智雄需支付8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以及40万令吉的惩戒性赔偿,同时还需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
案件的起因是沈春祥在2024年11月5日入禀高庭,指控雷智雄通过一段时长1分57秒的视频,发布恶意指控,污蔑他与诈骗集团有牵连,欺骗“猪仔”家属的钱。沈春祥表示,自己曾亲自前往泰国和缅甸边境,积极参与营救遭受“卖猪仔”骗局的大马公民,且为此多次自掏腰包,未曾从中获利。
视频的发布者——雷智雄,曾指责沈春祥参与诈骗,且声称他与诈骗分子有关系。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的观看量高达11万,激起了公众的不满,也让沈春祥在选民中受到质疑。为此,沈春祥决定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名誉。
沈春祥在记者会上表示,他与雷智雄并不认识,且其行为纯属不公。沈春祥的律师黄毅敏指出,高庭已明确判决雷智雄支付赔偿,但至今雷智雄并未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律师呼吁雷智雄履行法院裁定。
对此,雷智雄回应称,自己目前不方便对外发言,表示“正义必胜”,并承诺将适时公开声明。
目前,雷智雄是否会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仍未明确,案件仍在进一步关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