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宜兰一名男子没有医师资格,却被指长期替民众看牙及制作假牙,4年内服务约300至400人,非法所得至少新台币215万元(约27万920令吉)。宜兰地方法院日前依违反医师法,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没收犯罪所得。

根据宜兰地检署起诉内容,朱姓男子从2022年4月起,以及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期间,在两处承租地点摆放医疗器械,透过熟人介绍及病患口耳相传方式招揽看诊。

检方指出,朱男为民众进行口腔检查、研磨牙齿、咬模、印模、试模、安装活动假牙、牙桥及固定式假牙等行为。这些过程涉及口腔治疗与牙病处理,属于医疗业务范围。

不过,朱男并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依法不得执行口腔外科或牙科治疗相关医疗行为。事件后来因民众向宜兰县卫生局检举,卫生局移请地检署侦办,案件才曝光。

检方随后指挥罗东分局持搜索票到相关地点搜索,并查获多项医疗及手术器材。朱男在警询和侦查期间坦承,自2022年4月起,曾替约300至400人制作假牙。

他供称,每名病患收费从新台币1000、2000元到3万、4万元不等,每月收入约新台币10万至20万元,扣除约新台币5万元成本后,累计所得至少新台币215万元(约27万920令吉)。

宜兰地院审理时,考量朱男已认罪,且他与检方在审判外协商并达成合意,因此依协商内容作出判决。

法院最终依医师法第28条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罪,判处朱男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朱男也须在判决确定后1年内,完成3场法制教育,犯罪所得全数没收。

假牙制作看似只是技术工作,但涉及牙齿研磨、口腔检查、牙龈状况判断、安装适配及后续风险,若由无照人员处理,可能造成感染、咬合异常、牙齿损伤或延误真正治疗。民众若有牙科需求,应选择合法牙医诊所,并确认执业资格,避免因费用或熟人介绍而承担健康风险。

这起案件也提醒,医疗行为不能只以“有没有经验”判断是否合法。只要涉及人体检查、治疗、侵入性操作或疾病处理,都必须由具资格专业人员执行,否则一旦出事,病患安全和求偿都会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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