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泗里街一名32岁本地男子因涉及毒品案件再度落网,日前在泗里街地庭被控时认罪,最终被判处监禁5年、鞭刑2下,并在服刑后接受2年监管。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该名被告过去曾两度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属累犯身份,因此检方援引第39C(1)条文提出加重控罪。
有关条文规定,重犯者可面对不少于5年、最高7年的监禁,并可附加鞭刑。
案件由地庭法官斯特拉奥古斯丁审理,并作出上述裁决。警方随后发文告强调,对毒品犯罪将持续采取严厉执法立场,绝不妥协。
当局也呼吁公众提高警觉,若发现任何涉及毒品的可疑活动,应及时向警方提供情报,共同打击毒品问题,维护社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