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及醉驾闯红灯撞上摩哆骑士的交通事故案件,华裔女司机黄碧丽早前已在推事庭承认控罪,被判监禁一天、罚款1万3000令吉及吊销驾照两年。然而案件在高庭复审后,刑罚被进一步加重,新增6个月监禁。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于23日早上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23条文,重新检视推事庭于4月21日作出的判决,并在听取控方陈词及被告求情后,决定再对被告加刑,额外判处6个月监禁。该刑期自4月21日起计算。
由于推事庭早前已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额外6个月监禁取代罚款,因此至今未缴付罚款的黄碧丽已开始执行相关监禁。换言之,随着高庭再度加重刑罚,若她最终仍无法缴清罚款,整体监禁期可能增至一年。
案件审理过程中,控方指出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虽已接获通知,但并未出庭。被告则在庭内表示,因目前正在监狱服刑,无法联络其代表律师。在求情环节中,黄碧丽向法庭表示,涉案车辆为前夫所拥有,并非她个人名下资产,同时强调自己仅为书记,月薪约2500令吉,难以承担推事庭所判罚款。
事故发生于4月20日晚上,在吉隆坡文良港云顶吉冷路一处十字路口。根据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一名摩哆骑士在红灯转绿后准备驶入右侧路口时,突遭一辆闯红灯的宝马X1休旅车撞击,现场骑士及路人随后上前协助。
被告于翌日被控上庭后即认罪。控状指出,她当晚约10时在敦布汉路云顶吉冷路路口往旺沙玛珠方向行驶时,被发现体内酒精含量达每100毫升血液183毫克,超出法定标准,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根据该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两年、罚款1万至3万令吉,并吊销驾照至少两年或限制期间内不得申领驾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