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美里市政局就独立商场产业评估课题作出说明,强调有关估值是依据《1996年地方政府条例》第62条文进行,主要用于门牌税征收,并非随意调整。针对古晋国会议员张健仁日前发表的相关言论,当局发文澄清整体评估与税务处理机制。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市政局指出产业的年度应评估值是根据评估名册中既定的单位评估率计算,并遵循统一的估值原则执行。相关机制已长期实施,旨在确保税务计算具备一致性与透明度。
针对空置产业问题,当局说明,业主若符合条件,可依据《1997年地方政府评估税条例》第5条文申请门牌税回扣,但必须符合既定条规与政策要求。
不过,市政局强调,在处理任何回扣申请前,业主必须先缴清所有拖欠税款。根据记录,当局早于2024年11月22日已发函通知有关业主需缴付总额为1830令吉70仙的欠税,惟截至目前仍未收到相关款项。
由于欠款尚未结清,当局已根据标准程序,并援引《1996年地方政府条例》第75条文发出催缴通知,以追讨拖欠税务。
市政局表示,在相关欠款未清偿之前,暂无法考虑调整该产业的评估值。不过,一旦业主符合所有条件并缴清欠款,当局仍可依据条例审核并批准门牌税回扣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