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指出,自今年3月以来,因涉嫌协助诈骗集团向受害者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而落网的马来西亚籍人士,人数已增至15人。最新被捕的是一名39岁马来西亚男子和一名35岁马来西亚女子,两人分别涉及两宗假冒政府人员诈骗案,已于本月15日尝试离境时被捕。
根据警方通报,这两起案件都涉及骗子冒充机构人员,诱导受害者交出高价值财物。第一宗案件中,一名29岁女子于4月9日报案,称先接获自称汇丰银行职员的来电,对方指她名下有人申请信用卡;当她否认后,电话随即被转接给另一名自称警员的人,对方声称她的身份可能被盗用,甚至牵涉洗钱案,随后要求她交出个人资料与银行资料,并指示她购买价值11万5000新元(约35万7875令吉40仙)的黄金“协助调查”。
警方表示,这名受害者买下黄金后,又被要求把黄金放在武吉班让一带一间店铺内,再前往附近银行与另一名“警员”会面。她是在对方通知她可以“慢慢去银行”时,开始察觉情况不妥,进而报警。
第二宗案件则发生在4月11日,一名38岁女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接获自称SIMBA电讯员工的来电,对方指有人以她的身份申请手机配套。她否认后,电话被转至所谓“另一个部门”处理取消手续。不久后,她再接获一通自称来自律政部官员的电话,对方指她涉及洗钱调查,并要求她把价值1225新元(约3889令吉95仙)的银条交给一名代理人,以便配合调查。她是在交出银条后迟迟未收到任何确认文件,才惊觉受骗。
新加坡警方反诈骗指挥处之后展开调查,并锁定涉案的马来西亚男女身份。两人于4月15日分别试图离开新加坡时遭逮捕。警方在他们身上起获首饰与金条,并相信这些财物与诈骗受害者有关,已充公作为案件证物。
初步调查显示,两名嫌犯疑受不明人士指使,负责向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及珠宝,再转交给其他身份不明者。警方相信,这些幕后人物与跨国诈骗集团有关。两人已于4月17日被控一项“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的罪名;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最高50万新元罚款(约155万5980令吉),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也借此强调,近来发现越来越多马来西亚籍人士入境当地,替诈骗集团处理骗款及贵重物品,包括收取现金、首饰等。警方表明,将严厉对付所有涉及诈骗活动者,并指出从2025年12月30日起,当地针对诈骗集团成员及招募者已实施更严厉刑罚,部分相关洗钱罪行也可能面对鞭刑。
这两宗案件也反映,诈骗手法如今已不只停留在骗转账,骗子也 increasingly 转向黄金、银条、首饰等更容易转手的贵重物品,借此规避银行追踪。对民众而言,只要对方自称来自银行、警方或政府部门,却要求购买金饰、交出贵重物品、留下物件待人领取,几乎都应高度怀疑是骗局,切勿轻信所谓“配合调查”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