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推动殖民时期文物返还的立法进程再进一步。法国国民议会日前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相关法案,拟简化殖民时期被掠夺或非法取得文物的归还程序;法案完成法国国内主要立法程序后,待宪法委员会审查及总统签署,即可正式生效。
根据报道,这项法案历经逾两年起草及多轮议会审议,适用对象为1815年至1972年间由法国取得的文物,并只处理外国政府提出的追索申请,不涵盖法国海外省。换言之,未来相关国家若要追索在上述时期流失至法国的文物,程序上将比过去更具制度化。
法案的一大变化,在于不再沿用过去“个别文物、逐案立法”的处理方式。新机制下,只要通过科学委员会及议会委员会的双重审核,相关文物即可通过行政法令推进返还,无须每次都再经历完整的国会立法程序。
与此同时,议员也通过附带条款,要求法国政府每年公布涉嫌非法取得文物的清单。修正内容还要求,申请返还的国家需承诺按照国际标准妥善保管文物,并确保文物对公众开放。
若按法案目前设定的时间范围推算,一些在近代战争及殖民背景下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理论上可能落入可追索范围,包括圆明园及紫禁城相关文物。不过,具体是否适用,仍须视法案最终生效内容、个别藏品来源认定,以及后续追索协商而定。
法国文化部门不完全统计显示,法国各大公立博物馆及馆藏机构中,收藏的1815年至1972年殖民时期被掠夺或非法取得文物,数量超过9万件。公开资料也显示,法国部分博物馆与宫殿收藏大量中国文物,其中包括青铜器、敦煌经卷及圆明园旧藏等。
这项法案之所以受关注,不只是因为可能影响具体文物去向,也因为它被视为西方主要殖民国家中,较早尝试以系统化、常态化方式处理殖民掠夺文物返还问题的国家立法。相较以往零星、象征式归还个别文物,新法若落地,象征法国在制度层面开始调整长期以来的处理方式。
不过,法国政界虽普遍支持推动文物返还,但对细节标准并非毫无分歧。部分右翼声音反对把文物归还变成所谓“忏悔式外交”工具,并主张军事类文物应排除在外;左翼阵营则批评法案涵盖时间范围有限,且未纳入私人收藏品,力度仍嫌不足。
报道也提到,法国过去曾向西非国家贝宁归还26件文物,但在中国文物问题上,长期被批评进展有限。过去引发关注的鼠首、兔首归还,也主要属于私人层面操作,并非法国政府依循完整法律机制处理。
随着法国推进相关法案,中国官媒也借题发挥,把焦点延伸至日本。评论指出,相比法国在文物返还议题上展开制度动作,日本长期被指回避侵略历史中掠夺文物的问题,相关态度也持续引发争议。
从国际文博与历史正义角度来看,文物返还已不只是馆藏管理问题,更牵涉殖民历史、战争记忆、文化主权与外交关系。法国此番立法若最终落地,未来不仅可能影响个别国家的追索行动,也可能对其他仍持有殖民时期流失文物的国家带来更大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