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宗发生在去年底、涉及年长前伴侣的致命纠纷,16日在古晋推事庭有了结果。
63岁华裔老妇承认因疏忽行为导致73岁前伴侣死亡后,被法庭判处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4个月监禁替代。
推事林惠娟(译音)在审阅案情后作出上述裁决。被告是在《刑法典》第304A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发于2025年11月29日晚上约10时50分,地点在石隆门甘榜锡盖阿塔斯一间住家外。死者随后被公众发现昏迷倒卧在当地一座清真寺前,警方介入调查后,追查到他生前曾与被告发生肢体冲突。医护人员于翌日凌晨12时18分证实他已身亡。
庭上揭露,这对男女过去维持逾10年的亲密关系,但后来关系生变。案发当晚约8时,死者疑因怀疑被告不忠,情绪激动前往被告住处,期间不仅挥拳击中被告左脸,也曾试图持头盔施袭、抛掷砖块,并出言恐吓。
在冲突升级下,被告随手拿起一根木棍试图挡开对方。辩方在庭上指出,被告当时原意只是击向对方肩膀,借此制止暴力,但双方推搡期间,死者突然移动,木棍最终击中其头部,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根据辩方说法,被告在死者倒地后已立即停手,并尝试寻求他人协助,希望控制现场情况,再把对方交由当局处理。后来发现死者已无气息后,被告没有逃避,而是主动前往石隆门警区总部投案。
法庭在量刑时,也把被告个人背景纳入考量。被告是一名家庭主妇,育有5名孩子,没有犯罪前科,调查期间亦给予警方配合。案情同时显示,事发前现场曾出现突发暴力冲突。
类似案件在法庭审理时,除了死因与伤势,通常也会考量案发经过、双方当时的行为、被告是否有预谋,以及事后是否逃避责任。此案最终以疏忽致死罪名处理,也反映案件焦点并非预谋杀人,而是冲突中一个造成死亡后果的疏忽行为。
随着被告认罪并完成判刑程序,这宗由感情猜忌引发、最终酿成死亡的案件,也暂告一个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