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女大生高楼抛婴案”中,现年23岁的被告桑蒂雅今日在槟城高庭辨认证物时,情绪突然崩溃,因看到亲生女婴的照片而泪流不止,法庭一度休庭。

早上,桑蒂雅在高庭承认杀婴罪名后,法庭人员逐一出示相关证物。当她目睹当年遗弃女婴现场的照片时情绪失控,当场啜泣。其代表律师雷尔见状,随即请求法庭允许她坐下,法官批准后她仍无法平复情绪,律师再度要求休庭。

休庭期间,被告的母亲走近被告栏外,轻抚女儿肩膀给予安慰,试图安抚情绪。大约十分钟后,被告情绪稍作平复,审讯才得以继续。

这起案件发生在五年前,当时年仅18岁的桑蒂雅在住家公寓单位内,将刚出生的女婴从窗户抛下,地点位于发林新市镇斯利爱多丽公寓4楼泊车场走道。她于2020年7月16日在槟城中央医院妇产科病房内被控以谋杀罪,原本一旦罪成将面临唯一刑罚——死刑。

不过,今年5月,她在高庭承认较轻的“杀婴”罪名(刑事法典第309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及罚款。

案件原定于今日(7月25日)宣判。桑蒂雅今早在父母陪同下现身高庭,听取控状时低头认罪。随后,主审法官罗菲雅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及福利局提交的社会报告后,宣布将于8月8日正式下判。

主控官努鲁凯丽雅在庭上指出,杀害亲生骨肉是一项极其严重的罪行,若女婴当年幸存,如今应是一名5岁女童。她要求法庭依法对被告施以应有惩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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