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羽球教练涉嫌在今年5月发生的一起致命车祸中撞上载有一家三口的车辆,导致2岁女童不幸身亡。今日,该男子在麻坡推事庭被正式提控,他当庭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26岁的被告翁凯伟(译音)被指于5月26日早上约7时35分,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144.9公里处,驾驶一辆多用途休旅车(MPV)时肇事,导致2岁女童艾莎苏菲雅伤重不治。
此举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即“危险或鲁莽驾驶导致死亡”。若罪成,最高可判监禁10年,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并将被吊销驾驶执照不少于5年。
在法庭上,推事苏扎娜宣读控状后,被告明确表示不认罪。案件由副检察司诺阿米拉主控,被告则由律师茜蒂努拉希金代表。
法庭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并裁定从即日起吊销其驾驶执照,直至案件结束。案件定于8月20日再次过堂,目前相关文件已提交。
据悉,这起车祸发生时,被害女童与父母同车,途中遭被告所驾驶的MPV猛撞,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大道分界铁栏。女童虽紧急送往麻坡政府医院接受治疗,但在加护病房抢救两日后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