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自称因破产欠下巨额债务的男子,为赚取区区2400元(约8000令吉)酬劳,竟两度“出租”自己的银行户头,协助诈骗集团洗钱,最终导致账户接收超过84万元(约278万令吉)资金,其中逾2万4900元(约8万2607令吉)为诈骗赃款。他昨日被判监禁2年1个月又6周,并被罚款2400元。

“户头出租”换快钱

40岁的被告林志伟(译音)面对10项控状,包括妨碍司法公正、失信、滥用电脑法令、公司法令及毒品相关罪行。最终控方以5项正式提控,余项则作为量刑考量。

案情显示,林志伟在2022年12月通过Telegram群组看见广告,声称可出租银行户头换取每月500元报酬。他与对方联络后获保证,户头不会用于非法放贷,而是用作“网络赌博”。

他信以为真,交出自己的银行账户资料。2023年1月至2月期间,该账户收取约43万6532元(约144万8408令吉),其中1万元(约3万3177令吉)来自诈骗受害者。林志伟因此获利1000元(约3318令吉)。

二度出租账户协助收款

2023年8月,他再次在Telegram群组中看到类似广告,对方提议每两周支付700元作为报酬,林志伟再度答应。结果,他的户头再接收41万元(约136万令吉)资金,其中1万4900元(约4万9431令吉)为受骗女子所汇。

被告求情:破产缺钱

控方指出,虽然林志伟非诈骗案主谋,但其提供的账户是犯罪链关键一环,资金流动金额庞大,必须严惩。

林志伟求情时坦承错误,表示破产后因公司倒闭欠下40万元债务,又因疫情无法开车谋生,只能出租户头补贴生计,并承诺不会再犯。法官最终判处其监禁2年1个月又6周,并罚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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