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2岁的华裔男子因在夜间娱乐场所蓄意伤人,日前在诗巫地方法庭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或以两个月监禁替代。他选择缴付罚金了结此案。
根据控状,被告李姓男子于2024年3月9日凌晨12时30分,在诗巫一间夜店内,蓄意攻击并致伤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此行为违反《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长1年监禁、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经过
事发当晚,受害人与家人在夜店饮酒期间,遭遇数名华裔男子无故接近并发起攻击。期间其中一名男子将受害人的儿子强行拖出店外并袭击其头部。混乱中,受害人的丈夫亦不幸受伤,左手部位出现伤势。
行凶者随后乘坐一辆白色车辆逃离现场。伤者则被送往诗巫拉让医院接受治疗。警方接获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
医疗与证人证词
据医生出具的医疗报告显示,受害人身上有多处伤痕,包括左胸与额头的表浅撕裂伤、背部及左膝擦伤、左臀部擦伤以及右上颚窦骨折。
警方调查过程中,一名目击者证实亲眼看到被告对受害人动手,进一步坐实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