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屋的过程中,最令人期待的莫过于拿到钥匙、正式入住新居。但如果发展商迟迟未能交屋,甚至提出“不可抗力”为由减少赔偿,对于购屋者来说,心情势必大受打击。以下的故事,是许多大马购屋者正在经历或可能会面临的写照。
从满心期待到无奈等待:14个月的延迟交屋
2022 年 1 月 6 日,一名华裔女与丈夫签署了一份买卖协议(SPA),购买一间价格为 46 万 8000 令吉的双层排屋。依据合同条款,发展商必须在 24 个月内,也就是 2024 年 1 月 6 日之前完成并移交房屋。
然而,直到 2025 年 3 月 11 日,他们才终于拿到钥匙——比预期足足晚了 14 个月。
按照《住宅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条例》附表 H,发展商若逾期交屋,必须支付购屋者所谓的“迟交屋赔偿”(Liquidated Ascertained Damages, 简称 LAD),计算方式为:
LAD = 10% × 房价 × 迟延天数 ÷ 365
以这个案例来看,他们应可索赔的金额大约在 55,000 令吉左右。
开发商只愿赔一半:MCO 是否构成免责?
然而,当他们向发展商索赔时,对方却表示只愿支付一半的赔偿金。理由是:“这14个月中,有6个月属于疫情期间(MCO),因此不能算在赔偿范围内。”
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仔细一查,却发现问题重大——她签署 SPA 的时间是在 2022 年 1 月,而马来西亚的行动管制令(MCO)早在 2021 年 12 月底 就已结束。这意味着,房屋建造和交屋的实际期间,并未受到 MCO 的直接影响。
如果发展商要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必须出示 由房屋与地方政府部(KPKT)核准的“交屋期限展延申请”(EOT)文件。否则,即便房屋建造期间面对各种挑战,也不能作为减少赔偿金额的理由。
维护权利:购屋者应采取的行动
遇到这种情况,购屋者可选择将案件带上房屋仲裁庭(Tribunal for Homebuyer Claims)。这个位于布城的机构,专为购屋纠纷提供快速、低成本的解决管道。申请者不必聘请律师,只需缴付几十令吉的档案费用,就能亲自上庭陈述。
如果仲裁庭最终裁定发展商必须全额赔偿,但对方仍不履行,购屋者可以进一步将案件提交高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就需聘请律师,时间与成本也相应增加。
若发展商反而先一步将案件带上民事法庭,购屋者也必须委托律师应诉,整个流程将更复杂。因此,许多购屋者都倾向先在仲裁庭争取公正判决。
多一份了解,多一分保障
女子与先生的遭遇反映出一个关键事实:购屋合约的条文是法律赋予购屋者的重要武器。购屋者不应盲目接受发展商的口头解释或折扣说法,而应根据具体合同与法律条文坚持自身权利。
只要没有正式的 EOT 文件,发展商必须对延迟交屋负责。这个故事,是一次对所有购屋者的提醒——无论是初次购屋还是换屋升级,懂得保障自己的权益,是每一位屋主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