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厦门一名男大学生小华(化名)原以为收到的是父亲精心准备的“成年礼”,却没料到这份“礼物”竟是一纸担保借据,让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高达10万元人民币(约5.8万令吉)的债务官司,险些成为六位数欠款的担保人被告。

事件发生于今年1月,小华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指为一笔借款担保人,成为诉讼被告。借据中记载,贷款人为其父阿强(化名),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期六个月,而“担保人”栏赫然是小华的姓名与签名。

小华自幼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由于父亲长年在外工作,他多数时间是由祖父母照顾,与母亲阿芳(化名)仍保持联系。事件可追溯至去年3月,小华刚满18岁时接到父亲来电,称要送他一套房作为成年礼,需要亲笔签字确认手续。信以为真的小华按指示,在一间办公室的空白纸上签下姓名并提供身份资料。

但房子的事情迟迟没有下文,小华起了疑心后向母亲说明。阿芳得知后立即质问前夫,对方当时坚称未曾用儿子名义贷款或担保。孰料不到一年,小华竟真的接到法院通知,债务真相随之曝光。

借据明确指出,借款人是阿强,担保人则是小华,借款发生在2024年3月18日,用途为资金周转。小华和母亲震惊之余,决定将事件交由法院裁决。

在庭审过程中,小华坚决否认知情,并表示自己从未认识原告,也未同意担任担保人。他提交与父母的通讯记录作为证据,显示签名是在“父亲送房”的误导下出于信任所写,并非自愿作保。原告则辩称因与阿强是朋友,基于信任才出借资金,如今因迟迟未还款只好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阿强的借贷关系成立,借据上确有签名,但没有证据能证明小华是在知情并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担保协议。根据小华提供的对话记录,签署行为显然是在重大误解之下作出,且并未出于其真实意愿。

最终,法院裁定小华签名无法律效力,毋须承担该笔债务责任,责任应完全由其父阿强承担,并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这场“成年礼”骗局也以法律的正义还小华一个清白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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