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宣布,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三阶段电子发票(e-Invois)系统,涵盖年收入或销售额介于500万至2500万令吉的纳税人,预计涉及约5万5000人。
内陆税收局副总执行长沙哈鲁迪指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亿5200万张电子发票通过系统提交。第一阶段于2024年8月1日率先启动,涉及5400名纳税人;第二阶段则于2025年1月1日实施,涵盖约1万3000人。
第四与第五阶段将陆续登场
- 第四阶段(年收入或销售额100万至500万令吉):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
- 第五阶段(年收入或销售额低于100万令吉):则将于2026年7月1日启动
免费推出MyInvois e-POS系统 专为中小企业打造
为协助微型与中小企业(PMKS)顺利过渡至电子发票制度,税收局也正式推介免费平台 “MyInvois e-POS”系统。该系统专为年收入低于75万令吉的PMKS设计,整合销售记录、库存管理、财务报表与发票功能,大幅简化电子发票操作流程。
沙哈鲁迪表示,该平台将协助中小企业提升运营效率,并鼓励符合资格的业者尽早注册使用。
此外,纳税人也可通过 MyInvois系统网页与手机应用程序提交发票,平台全面免费开放,助力全国迈向更数码化与透明的税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