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华黄金投资公司(Genneva)以“检验黄金”为借口,向投资者大规模回收黄金,却最终没有归还部分贵金属。公司一名前女销售代理吴晓丽(译音,47岁)在协助公司将15公斤黄金送入当铺后,竟私自回头谎称遗失当票,暗地里将黄金赎回转卖牟利,最终因欺诈行为遭判监1年8个月。
据《联合早报》报导,吴晓丽面对14项欺骗罪和两项涉及贪污、毒品与严重犯罪法令(反洗钱条例)的控状。她承认其中4项,其余控状则纳入量刑考量。
高额回报作饵 投资者纷纷买金
金玉华公司曾在2008至2012年间推出“黄金回购计划”,以承诺高回酬为诱饵,吸引大批投资者购入黄金。然而在计划实施后,约在一个半月内,金玉华以“检验黄金”为由向投资者回收3500公斤黄金,最终却拖欠其中约640公斤,估值约4500万新元(约1亿4900万令吉)。
调查发现,公司通过多家当铺典当了至少125公斤黄金。为规避单人典当限制,公司安排销售代理以自己名义将黄金送典。吴晓丽便是其中一人,她于2012年8月22日至24日间在多家当铺以个人名义典当了15公斤黄金,为公司换取约82万9000新元(约274万令吉)。
得知黄金可“回补” 换她动手图利
案发后,吴晓丽与多位销售代理前往公司在马来西亚的总部,希望索回客户损失与佣金。期间得知有人成功赎回金条以弥补损失,她随即模仿此做法。由于当票已遗失,她前往当铺时谎称票据不见,诱使当铺人员将黄金交还。
吴晓丽最终赎回15公斤黄金,并转手出售,获利约104万新元(约344万令吉)。她其后将当中15万新元(约49万令吉)交给一名身份不明人士,另有12万5834新元(约41万令吉)转交给另一人,其余款项不知所终。至今她未对任何损失作出赔偿。
据了解,另有两名销售代理张金霞与陈巧玲(皆为译音)也犯下类似罪行,两人此前分别被判处9个月及1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