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间食品出口公司因违规进口含有非法甜味剂的腌制食品,23日在古晋地方法庭面对法律制裁,被判罚款总额高达2万1000令吉,震撼整个食品业界。
根据案情,这家公司因触犯《1985年食品条例》中的7项条文,被控上庭。公司代表在两处地方法庭分别承认所有控状后,推事林慧娟与梅森贾罗各别作出裁决,对每项罪名分别判罚3000令吉,共计7项罪名,累计罚款达2万1000令吉。
事件起源于2024年11月29日,卫生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抽取进口腌制食品的样本,并送交实验室进行化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中含有被列为非法的“环状糖精”(cyclamate)——一种高甜度、非营养性人工甜味剂。
《1985年食品条例》第133(3)条文明确规定,任何未经授权者不得进口、制备、宣传或销售含有非营养性甜味剂的食品,违规者将依法对付。
控方代表、古晋省卫生局监察与法律组官员莫哈末法伊罗斯指出,环状糖精的甜度为普通蔗糖的30至50倍,虽然广泛用于低热量饮品、糖果与无糖食品中,但其使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尤其严禁添加于新鲜水果及即食果品当中。长期摄入超量的环状糖精,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并被部分研究指出或与致癌风险有关。
他强调,作为食品进口商,业者有责任全面了解与遵守我国食品法规,确保所有进口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他呼吁法庭对本案做出明确惩处,以儆效尤,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本案的裁决不仅惩治了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也向整个行业发出强烈信号:食品安全无容妥协,凡违法者,必将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