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湖南长沙7岁女童惨遭性侵杀害,凶手朱佳琦故意杀人罪及强奸罪罪成,被判处死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罪犯朱佳琦死刑。朱佳琦已于6月6日被执行死刑。
《红星新闻》报导,6月22日,女童父亲张先生称,前几日接到法院来电称罪犯已被执行死刑。家属一直的诉求是执行死刑,他们和罪犯没有矛盾,「认都不认识,法院说是他借了网贷。」
2021年10月30日,7岁女童张某某骑单车出门玩,后于长沙师范学院附近走失,失踪两天后,女童遗体于11月1日被寻回。家属称,当时先寻回单车,最终在距单车几百米远的一片树林中寻回女儿,发现她衣衫不整。附近村民介绍,女童是家中幼女,一家人是农民,没有在当地结仇。
案发后,长沙警方曾发布协查通报,悬赏10万元(人民币,下同)通缉朱佳琦。11月2日凌晨2时许,警方拘捕朱佳琦。经审讯,朱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朱佳琦1997年9月生于安徽省砀山县。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朱佳琦跟随父亲来到长沙县星沙地铁站做水电安装工作。因欠网贷,心感烦闷。2021年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游荡到长沙师范学院附近遇到女童张某某,他帮女童修理单车后,以看兔子为名骗她到树林边,以残忍手段致其死亡,后逃离现场。
法院公告显示,朱佳琦诱骗被害人张某某到树林边,将她推倒在地,捂其口鼻并勒住颈部,将她抱入山沟下的树林中,实施奸淫后逃离。张某某因被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朱佳琦因生活不顺,欠下一万元网贷心生烦躁,在外游荡的过程中,偶遇不满8周岁的被害人,见四下无人,为发泄其烦躁情绪,残害没有反抗能力的被害人,并对她实施奸淫,其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本院决定对其不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朱佳琦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朱佳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6437元。一审判决后,朱佳琦未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覆核后,同意对朱佳琦的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罪犯朱佳琦死刑,并向本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本院遵令于2025年6月6日将罪犯朱佳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